设为主页 | 关于我们 | 数字报 | 投稿邮箱:tg@gxworker.com
职工在线
首页 > 职工在线 > 就业指南

教育部首提实习生报酬底线

作者:    文章来源:劳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4-29 10:29:50.0    我要评论( 0 )

  记者27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要求,实习单位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据介绍,这是首次提出顶岗实习学生报酬底线,从而避免“廉价劳动力”现象发生。

  规定要求,职业院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对顶岗实习学生占实习单位在岗人数比例作出约定。明确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规定明确,对不适宜学生实习的情况,如安排一年级学生顶岗实习,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等,均予以了明确禁止。

  规定指出,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编辑:孙文辉 ]
分享到: 更多
相关文章
暂无符合条件的文章
文章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姓名: 验证码:
点击排行
推荐文章
最新文章
  • 鹿寨县总工会组织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 鹿寨县总工会组织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
  • 南丹县举办职工气排球大赛,欢庆“五一”国际劳动节 南丹县举办职工气排球大赛,欢庆“五一”国际劳动节
  • 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总工会举办庆“五一”职工拨河比赛 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总工会举办庆“五一”职工拨河比赛
桂工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2013-2018 by www.aybeierk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新闻热线: 0771-5851935 广告热线: 0771-5832306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 许可证编号:4510020130001 桂ICP备12000277号-2
网警备案号: 45010502000032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bt365在线投注微信二维码 bt365在线投注微博二维码 bt365在线投注职工在线 bt365在线投注职工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