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提问:我现已退休,如何办理大额医疗费用统筹?
部门回复:根据《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暂行办法》大额医疗费用统筹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以单位职工身份退休的参保人员,其当年大额医疗费用统筹费在当年1月由用人单位统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缴纳;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退休的参保人员,其当年大额医疗费用统筹费在当年1月由个人统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缴纳。
[编辑:谢振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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