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 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的
◎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
◎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
还有一个月2017年就要过去了,有些还没有休年假的人在着手准备报休年假,但是有一些情况可能会导致你今年的年假已经没有了。最近,本报法制热线陆续接到一些市民来电,想了解关于年假的法律问题,中岳律师事务所的潘玉华律师就此一一做出了解答。时报记者 张玮
请事假已达22天 年假没有了?
市民邝女士:我工作很多年了,每年单位都批给我年假,但今年因为家里事情多,我请事假天数也多,不过考虑到我的情况特殊,单位并没有扣我事假的工资。最近我申请年假,单位以我一年累计请事假已达22天为由拒绝了我的申请。我想问问这样合理吗?
律师解答:潘玉华律师说,在生活中还是存在一些不能享受年假的特殊情况,有的情况是工作性质产生的,有的是和劳动者请事病假有关。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邝女士今年请了22天事假,但单位考虑到她情况特殊并没有按规定扣她事假工资,这一情况符合“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的规定,单位今年不准她年休假是合理的。
跳槽不满一年 无法享受年假?
小曹在一家公司工作半年多了,几天前向单位申请年假时遭到了拒绝,理由是他在该公司工作时间不到一年。“我是今年3月份来到这家公司的,但在这之前我一直在另一家公司工作两年多了,在原公司我已经享受到了年休假,如今跳槽了年假就没有了吗?”
律师解答:潘律师说,年休假虽然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计算的,但相关规定中并没有强行劳动者必须符合在一家公司工作连续一年才可以休年休假,而是“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即可享受年休假。”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也就是说,职工只要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即具备了享受年休假的资格。工作时间是指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全日制工作时间。由此可见,工作两年多的小曹即便跳了槽,到了新单位工作不满12个月也可以享受年休假。
没休完的年假 辞职时能折现吗?
最近,市民杜先生准备辞职,想起来自己还没来得及休年假。“我已经开始享受10天年休假了,但今年工作忙,公司一直没有准我休假,现在我已经递交辞职申请了,这周就要和公司办交接工作,可我年假没休完,能否要求单位折现支付给我呢?”
律师解答:潘律师说,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当年度未享受年休假天数×3倍平均日工资。
另外,用人单位应该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用人单位要对职工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倍支付工资报酬。可见杜先生可以和单位申请在辞职时将没有休完的年假折合成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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