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谋取利益,1991年出生的男青年莫某向使用“伪基站”设备在河池市金城江区发送违法赌博推广短信,造成11705个手机用户至少一次以上的通信信号被干扰阻断。近日,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莫某向犯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经审理查明,莫某向系南宁市人。2016年6月底,莫某向通过网络认识了网名“淡然”的网友(身份未查明),“淡然”以每天300元的日薪聘用莫某向到金城江区发送赌博短信,莫某向表示同意。双方还约定300元的日薪中包含食宿费用,车辆油费自行负责,高速路费按实际支出翻倍支付。莫某向为此提供其朋友“黄某东”(身份未查明)的银行账号给“淡然”,由“淡然”将每日薪酬转到“黄某东”的银行账户内,再由“黄某东”将所获报酬转给莫某向。在拿到“淡然”提供的伪基站设备及笔记本电脑等工具后,莫某向将伪基站安装在其哥哥的一辆小车里。同年7月4日13时许,莫某向独自驾车来到金城江区,开始每天利用车载伪基站设备在金城江区人员密集区域向移动手机用户发送赌博短信。
7月6日下午,河池市无线电管理处接到群众投诉称,在河池市政府附近一带无法正常使用手机,手机信号遭到屏蔽并收到赌博短信。次日上午,无线电管理处员工陈某经过检测,发现伪基站安装在一辆马自达轿车上,且伪基站使用的频段占用移动公司的信号,造成大量移动客户无法正常使用手机,陈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及通知移动公司网络运营中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池分公司网络运营中心则通过设备检测信号,跟踪发现该车辆行驶至高速公路河池西收费站,公安民警遂赶至高速公路河池西收费站对该车辆进行拦截,从该马自达轿车上搜出伪基站发射器一套、笔记本电脑一台并依法扣押;同时,民警从莫某向身上查获手机一部。
经河池市无线电管理处对莫某向持有的伪基站设备进行鉴定,莫某向持有的伪基站设备拥有可阻断手机接入运营商基站信号功能。经公安机关对莫某向被扣押的笔记本电脑进行电子证据检查,莫某向通过“伪基站”设备干扰阻断金城江城区内11705个手机用户至少一次以上的通信信号。同年7月7日,莫某向被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莫某向为获取报酬,使用“伪基站”设备在金城江城区发送违法赌博推广短信,造成11705个手机用户至少一次以上的通信信号被干扰阻断,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考虑到本罪并非危害社会及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型犯罪,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适用缓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等之规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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