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提问:我想问问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工资是按基本工资还是全额工资(包含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
部门回复:根据《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4]7号)中规定:“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构成。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 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企业按原渠道、原标准发放。” 2、根据《关于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医疗生育保险政策同城化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45号)第四条第一项中规定:“......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得重复享受。”
[编辑:谢振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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