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提问:我原来是一名国企的正式员工,后来因犯了挪用公款罪判了缓刑,没有刑满前原单位返聘我为该单位工人,性质定为合同工,但后来我发现我与单位同一工种合同工的待遇不同,我只领取同一工种合同工工资的70%,同一工种合同工可以有住房公积金,而我没有。劳动法不是规定同工同酬吗?我该如何维权?
自治区总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朱华律师解答:同工同酬是法律规定。如果单位没有按同样岗位的薪酬给你,可申请仲裁。但是住房公积金不是劳动仲裁受理的范畴,你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要求处理。
[编辑:谢振彬 ]
- 下一篇:
- 上一篇:有关续签劳动合同的问题
相关文章
|
文章评论 |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