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发布通告。通告要求对于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严厉查处。
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通告对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进行了规范。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张宇)
[编辑:梁恩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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