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全省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人民法院在委托鉴定和审判工作中发现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存在违规受理、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或约定时限完成鉴定、经人民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等违法违规情形的,可暂停委托其从事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业务,还要依法严格查处,追究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及机构负责人的责任。(胡锦武)
[编辑:梁恩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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