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布公告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继201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门发布为期40个月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公告之后,这一优惠政策再度延期三年。 (王紫)
[编辑:梁恩瑞 ]
- 下一篇:
- 上一篇:公安部:严禁在建筑内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充电
相关文章
|
文章评论 |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 |
|